合同一方當事人死亡合同應該如何辦?
當事人死亡後合同是否繼續有效,應當區別對待。首先,從維護交易便利和確保交易安全的角度來看,單純的財產合同(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死亡不應影響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未分割租賃物所有權的變更,不影響與前一次租賃相同的效果。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如何進行繼承的,應當依法清償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法定繼承人不放棄繼承財產的,應當繼續履行出租人(即繼承人)在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其次,對於帶有個人依賴關係的合同(如服務合同),一方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終止。因為簽訂這樣的合同一般都是根據對方的經驗、能力甚至性格來簽訂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的死亡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仍然沒有終止,那就違背了另一方訂立合同的真實意願。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的規定,根據合同性質的不同,個人依附合同屬於不可轉讓合同。同樣,其繼承人也不應繼承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因此,這種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應該隨着合同主體的死亡而終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租賃期間租賃物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2)未經雙方同意不得轉讓;(3)法律不要求轉讓。
-
租賃合同未滿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租賃合同未滿是屬於合同違約的情形,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合同沒有約定,按實際造成的損失賠償。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法律依...
-
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長時間追認?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認期限是三十日,相應的權利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超過期限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因存在不足以認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合同效力暫不確定,由有追認...
-
約定年齡是附期限嗎?
律師解析:1.約定年齡是附期限,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我國現行的《民法典》允許合同雙方當事人對合同效力進行附期限的約定。2.附期限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設定一定的期限,作為決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
-
民法典中合同哪些無效哪些可撤銷
律師解析:無效合同包括:(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籤的合同。(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4)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5)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