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有哪些內容
合同訂立5.77K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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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能如何防範欺詐行為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欺詐行為的防範:一、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二、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三、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四、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五、對惡意履行的防範;六、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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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想要退房會有什麼條件呢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想要退房的條件分別有:出現法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買房人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當事人協議解除合同的,可以協議解除合同來退房;法定其他條件等。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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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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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成立內容必須明確嗎
律師解答:必須。律師解析:要約人作出的要約內容必須明確,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約人不能理解其真正含義,否則無法承諾。同時要約的內容必須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我國《民法典》除標的和數量外,其餘條款均可通過合同解釋的方法加以彌補。法律依據:《中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