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都會遇到很多不可預見因素,從而出現工程變更、工程延期、費用索賠,甚至引起合同糾紛。因此合同管理的監控實際上是一個動態過程,必須實行合同跟蹤管理。
二、合同管理措施
(一) 建立合同跟蹤管理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
通過建立工地例會和工程變更、費用索賠、計量支付等合同管理程序,保證合同順利執行,降低合同糾紛的發生概率。
(二) 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項目監理部通過日常巡視和工地例會,將實際情況和合同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及其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使合同管理始終處於受控狀態。針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事件,及時報告業主,並進行協調,通過監理月報,定期將當月合同執行情況及風險分析和預控措施上報業主。
(三)工程變更的管理
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變更,應編制設計變更文件;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應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審查同意後,應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文件。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保等內容時,應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定。
(四)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誤的處理
當承包單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規定條件時,項目監理機構應予以受理。 當影響工期事件具有持續性時,項目監理機構可在收到承包單位提交的階段性工程延期申請表並經過審查後,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臨時延期申請表並經過審查後,先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臨時延期審批表並通報建設單位。當承包單位提交最終的工程延期申請表後,項目監理機構應複查工程延期及臨時延期情況,並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最終延期審批表。
合同管理的措施是為了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同時明確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管理的相關措施可以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以便於在工程延期時使得合同雙方公平公正的承擔各自的責任,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產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衡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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