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可以借款給股東實繳資本嗎?
當股東在沒有能力出資金的時候,企業可以借款給股東實繳資本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你來了解一下:
一、企業可以借款給股東實繳資本嗎?
1、是可以的;
2、《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規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股本”科目。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按其在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額超出其在註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3、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為認繳登記制度後,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時因沒有納税資金來源,沒有納税能力,無需繳納印花税,應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在實際收到出資時繳納印花税。
二、註冊資本與實繳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1、公司的註冊資本等於公司成立時全體股東的認繳資本總額,但公司成立時的實繳資本可能小於註冊資本。
2、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3、實繳資本又稱實收資本,是指公司成立時公司實際收到的股東的出資總額。它是公司現實擁有的資本。由於股東認購股份以後,可能一次全部繳清,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內分期繳納。故而實繳資本可能等於或小於註冊資本。我國新修訂的公司法對公司資本採納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權資本制,即允許公司成立時股東只實際繳付一定比例的認繳資本,其餘認繳的資本在公司成立後的一定期限內繳清即可。
4、註冊資本是法律上規定的強制性要求,而實收資本則是企業在實際業務中遵循法律規定的結果,二者不是同一個概念,但在現行制度下,它們在金額上又是相等的。
5、註冊資本是公司在設立時籌集的、由章程載明的、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註冊的資本,是股東認繳或認購的出資額。
6、實收資本是公司成立時實際收到的股東的出資總額,是公司現實擁有的資本。由於公司認購股份以後,可以一次全部繳清,也可以分期繳納,所以實收資本在某段時間內可能小於註冊資本,但公司的註冊資本與實收資本最終是應當一致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當股東在沒有能力出這筆資金的時候,企業是可以作為債權人來進行借錢給股東來進行實繳資本的,但是雙方的關係就要處理好,利用法律的途徑來保護好各自的利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協商好,避免之後引起什麼大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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