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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股東管事發工資嗎?

股份制公司股東管事發工資嗎?

一、股份制公司股東管事發工資嗎?

需要發工資,股東不僅發工資,還要參與分紅。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公司應該給自己的僱員發工資。股東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擔任董事,監事職務,不但不應發工資,而且不能發工資。股東只能根據每個會計年度計算出的可分配利潤,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將公司財產通過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轉移給股東的行為,都可能被視為違反了公司資本保全原則。

股份有限公司分配股權是根據其最初創建公司出資金額來決定的,還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是否一方具有技術投入等因素,如果有一方參加經營可以適當增加其股份,一方投入技術支持也應當適量增加其股份,在確定好部分後,應當由合同形式寫明股份比例,要公司的註冊資本和法人代表,然後在公司章程裏確定商量好的投入比例。

二、股份制公司的股東出資瑕疵包括什麼?

1、未足額出資。公司成立時,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二年內按照公司章程或是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股東將剩餘的註冊資本繳足。實踐當中存在着首次出資額就不足20%,或沒有繳納剩餘的80%,這就構成股東未足額出資。

2、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以貨幣之外的實物出資,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辦理產權過户的實物,股東沒辦理過户手續或沒有交付實物。

3、約定是以貨幣出資,但股東要求以實物出資。

4、約定是以特定物出資如土地使用權、房產等,但股東要求替代出資。

5、作為出資的實物或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價格明顯不足。

股份制公司的股東做管事是需要發工資的,需要按照股東實際的工作時間來計算工資。公司成立之時,要確定公司的註冊資本,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完成出資,若是在出資過程中出現抽逃出資,瑕疵出資的行為,股東要承擔違約責任,要賠償其他股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