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零報税企業註銷,審計彙算清繳嗎

法律2.18W
零報税企業註銷 審計彙算清繳嗎
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管理辦法
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管理辦法: 根據《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管理辦法》第四條納税人應當自納税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税税款。 納税人在年度中間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税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税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進行彙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税款; 納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税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 第五條納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税預繳納税申報,應在納税年度終了後15日內完成,預繳申報後進行當年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