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三級甲等醫療事故殘疾用具費

三級甲等醫療事故殘疾用具費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國三級甲等醫療事故殘疾用具費如何計算的


1、殘疾用具包括假肢、輪椅、助聽器、義眼、假牙、假髮、眼鏡等。其中義眼、假髮等雖無功能補償作用,但為社會普遍觀念所認同,仍屬殘疾用具。計算費用時既包括殘疾用具的購入費,也包括安裝費。費用按照市場上普及型器具的價格計算,也可以參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規定。同時還應按照殘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壽命年限(75歲)把將來需要更換的費用計算在內。
2、 所謂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種中被廣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國產為限,不包括豪華型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規定殘疾用具費按照國產普通型器具的費用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3、醫療機構證明並非專指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的證明,還包括為患者治療醫療事故損害的縣(市、市轄區)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醫患雙方為是否需要配置殘疾用具發生爭議時,可根據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中對患者的醫學建議等綜合確定。
4、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5、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