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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附帶民事訴訟質證嗎?

一、一般附帶民事訴訟質證嗎?

一般附帶民事訴訟質證嗎?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法院就可以支持。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人身損害,有相應訴訟請求的,應該提交以下證據:

1、本人身份證明;

2、醫療費票據及殘疾輔助器具費用證明;

3、本人因就醫治療而致的誤工收入證明;

4、因就醫治療支出的護理費用證明或者護理人員誤工收入證明;

5、因就醫治療支出的交通費用證明;

6、因就醫治療支出的住宿費證明;

7、被扶養人户籍情況、有無勞動能力及生活來源的證明

8、被犯罪行為損毀的財產價值證明;

9、公訴機關未提供的能夠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二、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關於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法律均限定為物質損失。“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的人身、財產遭受犯罪行為的侵害所遭受的損失。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綜上所述,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犯罪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需要提供的證據包括本人身份證明、相關費用清單、被損害財產的價值證明等。附帶民事訴訟以刑事訴訟的成立為前提、,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