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合同詐騙
刑事風險防控2.04W
對於如何防範合同詐騙有以下建議:
1、應以是否超過經營範圍為標準判斷項目的真實性。
在與對方商談合作項,詳細瞭解對方的經營範圍。如果對方在合作項目中的行為,超出其工商登記核准的經營範圍,則對方的行為至少是違法的,應引起高度重視,必要時可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2、認清合同公證和見證的內容。
一般而言,公證和見證的內容,只是可以證明雙方在合同上的簽名是真實的。簽名的真實並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內容的真實。
3、核實對方人員、單位的真實性。
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廠商們應通過查驗身份證或前往工商局查詢資料來核實對方人員、單位的真實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身份和單位行騙。
4、注意交易過程中的反常現象。
例如幾次交易後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貨物時拖延時間、對方人員提供情況相互不符、頻繁變換聯繫方式等等。
5、充分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及金融系統資源,及時核實用於抵押物品、票據的真實性。
6、對那些不熟悉的購貨人,儘量避免收取其開出的“遠期支票”。
因為利用“空頭期票”實施詐騙是犯罪分子的慣用手法,他們往往利用支付貨款的“檔期”,轉移貨物後逃匿或者將貨物銷售一空後潛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應以是否超過經營範圍為標準判斷項目的真實性。
在與對方商談合作項,詳細瞭解對方的經營範圍。如果對方在合作項目中的行為,超出其工商登記核准的經營範圍,則對方的行為至少是違法的,應引起高度重視,必要時可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2、認清合同公證和見證的內容。
一般而言,公證和見證的內容,只是可以證明雙方在合同上的簽名是真實的。簽名的真實並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內容的真實。
3、核實對方人員、單位的真實性。
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廠商們應通過查驗身份證或前往工商局查詢資料來核實對方人員、單位的真實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虛假身份和單位行騙。
4、注意交易過程中的反常現象。
例如幾次交易後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貨物時拖延時間、對方人員提供情況相互不符、頻繁變換聯繫方式等等。
5、充分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及金融系統資源,及時核實用於抵押物品、票據的真實性。
6、對那些不熟悉的購貨人,儘量避免收取其開出的“遠期支票”。
因為利用“空頭期票”實施詐騙是犯罪分子的慣用手法,他們往往利用支付貨款的“檔期”,轉移貨物後逃匿或者將貨物銷售一空後潛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保險業非法集資風險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在當代這個社會,保險業在我國是十分的受歡迎,因為保險可以降低當事人的風險,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非法集資行為比較猖獗,在保險業也出現了非法集資的這種行為,那麼保險業非法集資風險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一、保險...
-
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範圍是什麼?
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範圍是什麼?(一)警告;(二)罰款;(三)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四)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開採的煤炭產品、採掘設備;(五)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六)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暫停或...
-
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程序是什麼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應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一)申請。申請人向實施許可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書和法定的文件資料,也可以按規定通過信函、傳真、互聯網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申請;(二)受理。實施許可的安全生產監...
-
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一、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罪判刑標準是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