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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販毒第二次被捉會判多久?

一、因販毒第二次被捉會判多久?

因販毒第二次被捉會判多久?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條中的規定可以知道,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量刑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毒品犯罪的再犯在量刑時,其基準刑可在原先基礎上上浮10%-30%。

二、販毒有可能判緩刑嗎

緩刑的適用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由此可見,情節一般沒有嚴重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三、未成年人販毒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第347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並予以刑事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成年人犯罪在當前的刑事案件中佔有一定的比例。由於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還處在發育期,他們既有容易被引誘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我國刑法在對未成年人犯罪適用刑罰的規定上,與對待成年人犯罪有着明顯的區別。不滿14週歲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達到這個年齡階段的人,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辨別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為的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們對自己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負刑事責任。故《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次販毒意味着屬於毒品犯罪的再犯,根據我國對毒品犯罪再犯的量刑原則規定,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對再犯加重處罰,通常就是其基準刑可在原先基礎上上浮10%-30%。至於我國對販毒罪的處罰,主要分為四檔,分別是三年以下、三年至七年、七年至十五年、十五年至無期、死刑。

綜合上面所説的,因販毒第二次被捉就算是多次的犯罪,對於多次犯罪的違法者一般會加重處罰,執法人員在處理販毒案件的時候就會根據毒品還有克數來決定如何判刑,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不同的情況就會作不同的處理。

標籤:捉會判 販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