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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糾紛商事還是民事?

一、委託合同糾紛商事還是民事

委託合同糾紛商事還是民事?

委託合同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因為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但是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民法典》所調整,而勞動合同適用於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調整。並且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義務,當然雙方可以約定上述內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內容。

二、委託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三、委託合同受託人的義務

1、辦理委託事務的義務。受託人對委託事務原則上應親自辦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託人的同意,或因情況緊急的情況下,為了委託人的利益可以轉託他人;

2、遵守委託指示的義務;

3、報告的義務。受託人應將委託事務情況向委託人報告;

4、轉移利益的義務。受託人應將辦理委託事務取得的各種利益及時轉移給委託人;

5、轉移權利的義務。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事務取得的權利,應將權利轉移給委託人。

委託合同屬於民事合同的一種。因此發生糾紛之後也是按照民事糾紛來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來處理糾紛的話是最好的。如果協商不成,調解仲裁無效的情況下,就要考慮法庭起訴了。法庭起訴的流程很麻煩,所需時間也比較長,因此當事人應該謹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