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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保管合同糾紛哪些單位可以保管?

我們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檔案只是檔案都是單位之間交接,自己很少看到自己的檔案,從小學開始就開始建立檔案,最後的檔案就是大學的檔案,之後會進入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但有的時候會出現一些糾紛,那人事保管合同糾紛哪些單位可以保管?下面就詳細介紹。

人事保管合同糾紛哪些單位可以保管?

一、人事保管合同糾紛哪些單位可以保管?

1、當地的人才中心。

2、當地的教育局。

3、國有企業、政府、學校,還有一些大型企業一般都會有,私企裏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費公司會出。

按國家政策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工作單位有人事管理權限,可以保管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交由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或大中專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託管人事檔案。

二、未就業的畢業大學生檔案管理

國家對於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大學生的檔案,一般採取三種管理辦法:

1、是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社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並由個人去辦理託管手續。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範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而缺點是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2、是把檔案留在學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户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户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這種方式適合有就業願望但尚未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學校誠信度較高,代為保管户口關係和檔案不收取額外費用,其缺點是畢業生檔案留校只是延長了擇業期,與學校沒有人事隸屬關係,涉及人事關係的證明都不能出具。

3、是把檔案轉至就業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考研、創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缺點是如果畢業生與指導中心交流相對少,則容易造成信息不暢。

人事糾紛對於很多人來説還是比較重要的事情,自己的檔案如果出現問題就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就業,特別是對於應屆生來説當然尤為重要,要提醒各位要保管好自己的檔案,不要出現丟失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