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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質量有問題找哪個部門處理

新房質量有問題找哪個部門處理
律師解析:新房質量有問題可以找住建局處理。建設單位(開發商)是房屋質量缺陷保修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做好房屋質量投訴的協調處理工作。投訴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應當先與物業管理單位聯繫,由物業管理單位根據質量問題的類別,按物業管理的規定進行維修。對屬於保修範圍的質量缺陷,應當通過物業管理單位或直接與建設單位聯繫,協商進行保修處理。協商無果的,可以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投訴(當地住建局的質檢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