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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房屋出租是否要向公安局備案

經營房屋出租是否要向公安局備案
律師解析:經營房屋出租需要向公安局備案,但是否備案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租賃合同依法成立即生效,不以備案登記為前提,租賃雙方應在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持身份證明、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房屋權屬證明、租賃合同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