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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欠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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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合同欠款糾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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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橋工程分包合同範文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分包人)


    甲方因臨安市2008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需要,經業主批准,需將本合同段的部分施工任務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分包人情況


    (一)分包地址: 臨安市錦城街道大學路135號 法人姓名: 張小楊


    (二)分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姓名: 張小楊 技術負責人姓名: 張繼平 職稱: 助理工程師


    (三)擬投入的主要機械設備見附表。


    第二條:分包工程範圍、內容和方式


    (一)分包工程名稱:臨安市2008年縣鄉公路病(危)橋改造工程


    (二)分包工程地點和範圍:向陽橋、張弓橋等橋樑


    (三)分包工程內容:具體見附表工程量清單。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分包合同有關款項


    (一)有關款項約定無


    (二)分包價款


    1、分包合同價為大寫: 伍佰玖拾壹萬肆仟肆佰柒拾整 (按工程結算價扣除税金及項目直接支付費)


    2、其他:無。


    第四條:合同工期和要求


    (一)根據甲方的總體計劃要求,乙方分包的全部工程內容合同工期4個月,自2008年9月20日開工,至2009年1月20日竣工。


    (二)甲方總體計劃作出調整時,乙方應作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開工或延誤工期,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於業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則按照業主同意的工期予以順延。


    (四)甲方根據乙方工程的內容和進度,將有關施工圖、技術資料及其它相關資料在2008年 9 月 20 日前提供給乙方,並進行相應的技術交底。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質量保修


    (一)甲方按照現行的國家驗收辦法、評定標準、施工技術規範及施工圖等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書及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甲方向業主承諾的工程質量等級。如果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委派質檢員對乙方的質量進行監督,乙方必須配備相應的質檢員。每道工序施工完畢後,先由乙方質檢員自檢符合要求後報甲方質檢員檢驗通過,再由甲方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籤認,通過後才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但仍不能免除乙方對本工程所要承擔的責任。


    (三)乙方的各項試驗和檢測內容應到甲方的試驗室或甲方認同的有資質的試驗檢測單位完成,其費用由乙方承擔。試驗檢測的頻率、方法、操作規程等,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分包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等同於業主要求甲方的保修期,保修期間發生在乙方工作範圍內的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工程變更和質量事故處理


    (一)工程變更的處理方式及費用按照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應條款由甲方統一辦理。


    (二)乙方分包工程發生質量問題和事故,應按《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及時報告,按規定程序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


    第七條:工程款項的結算與支付


    (一)有關款項的返還方式與時間


    1、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2、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3、保留金的返還方式與時間為:無。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動員預付款為零。


    (三)工程款最終結算支付,按招標文件計量規則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並扣除應扣款項。支付所需的有關資料由乙方準備,計量支付報表的格式統一按業主規定的要求執行,逾期責任由乙方自負並順延至下期結算。價款的支付時間為甲方取得業主的支付款後的七天之內,並以銀行支票方式支付。


    (四)税費等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或分包,否則將無條件被認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監理工程師或有關部門的極大不滿,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除上一條款外,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採取甲方認為合理的一切措施進行處理,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的主要人員、機械設備及流動資金不能按時到位的;


    2、進度滯後該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10%或落到工程管理曲線下線以下的;


    3、不按施工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低劣的;


    4、不遵守監理規程和甲方的管理,不能滿足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的。


    (五)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 500元/天的拖期損失金。


    (六)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九條:保險


    (一)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由甲方投保並承擔費用。一旦發生事故和損失,乙方應按要求和程序採用應急措施,並保護好現場,由甲方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乙方有責任提供理賠所需的基礎資料。甲方獲得的理賠金額扣除在理賠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後,補償給乙方,乙方得到補償後還不能彌補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除上一條款險種外,其他保險由乙方自行投保並承擔費用,其中,高危等重要項目,乙方必須進行投保。


    第十條:工程管理其他內容


    按招投標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業主與甲方簽訂的相關條款已有的,按其辦理,未涉及的,按照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精神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工程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四)要求鑑證(公證)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或公證處公證。


    (五)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無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日起才生效。


    (二)合同終止日期: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竣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三條:合同附件


    (一)分包人的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等複印件。


    (二)分包工程量清單(附表)。


    (三)擬投入機械設備(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首先就是需要寫明甲乙雙方也就是承包人和發包人的基本信息,其次就是約定承包工程的內容,最後還需要約定如果一方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如果大家對於路橋工程承包合同範本是什麼樣的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